人贩子余华英被判处死刑,当庭表示上诉
据了解,余华英长期从事拐卖儿童的犯罪活动,从1993年起,她陆续伙同丈夫王加文或情夫龚显良拐卖了17名儿童,这些儿童均被从西南地区拐卖至河北邯郸。余华英的犯罪行为不仅给受害者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,也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。
2004年,余华英在云南再次作案时被抓获,但由于害怕被重判,她隐瞒了真实身份,化名为张芸,最终被判有期徒刑8年,后减刑3年,于2009年获释。然而,她并未因此改过自新,继续从事拐卖儿童的犯罪活动。
2022年,被拐女孩杨妞花报案,使得余华英的罪行再次被揭露。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,并于9月18日作出一审判决,认定余华英犯拐卖妇女、儿童罪,情节特别严重,影响特别恶劣,判处其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然而,由于原判遗漏了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,部分事实不清楚,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8日将该案发回重审。
在重审过程中,公诉机关依法对余华英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认定,并提出了对其判处死刑的建议。经过庭审,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0月25日作出了上述判决。
余华英当庭表示将上诉,这意味着该案仍将继续审理。然而,无论结果如何,余华英的犯罪行为已经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,她的行为是不可原谅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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